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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特种设备局宋继红局长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2-09-19 09:15:00 | 来源:自主
经总局批准,我们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支树平局长的重要讲话,总结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围绕“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对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促进全年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喜迎“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为开好这次会议,特种设备局向总局领导做了专题汇报,支树平局长、刘平均副局长、刘卓慧总工程师对开好本次会议作出重要指示。刘卓慧总工程师到会并将作讲话,国务院参事、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会长张纲将出席明天的会议并作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特种设备局讲3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顺利
上半年,全系统认真贯彻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按照“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力推进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多管齐下,抓好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一是借势而为,完善监管机制。以宣贯《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全系统积极推动将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纳入质量发展总体规划中,将安全监察工作与2012年行动计划有效衔接,在《“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中体现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各地积极争取将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纳入质量兴省(市、县)、政府质量奖等质量推动活动中,福建、重庆等地建立了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上海、四川、海南等地建立了电梯维保企业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二是严格把关,保障质量安全。总局部署开展了对企业和鉴定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联合监督抽查和鉴定评审后、审批发证前的过程监督抽查,各地扎实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抽查,督促企业、机构持续保持生产、检验检测能力。全系统认真开展设计文件鉴定、监督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特种设备局与监督司联合开展行动,对45家企业生产的锻制法兰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对10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广东对安全阀等6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限速器等7类电梯部件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59家制造企业、551批次产品,进一步提升了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提升活动。围绕学校、公众场所等使用的特种设备,全系统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积极开展产业聚集区质量安全提升活动,浙江、江苏等15个省开展了压力管道元件产业聚集区质量提升活动,河南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加强河南长垣起重机园区技术服务,广东指导中山市建立游乐设施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围绕国家重大工程用特种设备,开展了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压力管道前期保障工作,云南、广西、湖南等地积极开展中缅、西气东输二线支线管道安全保障服务,进一步提升了重点工程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系统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认真组织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检验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宣贯学习,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常识和法规知识。总局向社会公布了201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组织召开了“2012年电梯安全国际研讨会”;6月1日,联合安监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在北京开展了主题为“为了孩子的安全幸福、为了明天”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日活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相关报道;联合教育部,发行了电梯安全使用宣传动画片,完成了《游乐设施安全知识读本》编辑工作。江苏利用互联网开展中小学生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竞赛活动,浙江向社会公众免费发放《浙江省特种设备事故警示录》,福建开展手机短信提醒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试点,厦门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道德讲堂”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社会氛围。
(二)多个抓手,抓牢使用环节安全监管
一是稳步推进“一岗双责”制度和“多元共治”格局。总局通过国务院安委会继续向地方分解下达了特种设备事故相对控制指标,各地积极推动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到当地政府考核工作目标。总局联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教育系统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会同安监总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用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协调和督查。浙江不断完善以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社会公众为主体的“大监管、大排查、大预防”工作机制,四川将大型起重机械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纳入省政府“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山东积极争取将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的任务,重庆、四川、江西、湖南、甘肃、陕西、云南、西藏等地联合安监、住建、铁路、交通等部门开展气瓶、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行动。中国索道协会和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积极推动客运索道责任保险,目前已经有29条索道投保,并履行了3起保险理赔案,发挥了保险机制事故赔付和预防的作用。
二是不断完善分类监管和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总局完善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方法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和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重庆、江西、河北、黑龙江、新疆、山西等地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青海省安委会下发了《推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地方标准实施意见》,推动分类监管的实施。江苏对7.6万家使用单位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达标单位占使用单位总数的60.7%;8.2万家使用单位实施了分级分类,占总数的65.8%。
三是着力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点领域特种设备监管。全系统认真开展重大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总局开展了30多次安全督查,北京制定了“十八大”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方案。总局联合安监、铁道、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24家单位在13个品种28台大型起重机械中,积极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示范试点工作。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公共交通领域推行电梯制造单位对质量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北京、重庆、吉林、天津等地推进电梯维保整治、老旧电梯改造工作试点,北京、内蒙古等地积极开展电梯物联网监控试点,内蒙古、海南等地积极推进起重机械专业维护保养工作,河南开展小型锅炉加装低水位报警装置试点,宁夏、山东等地实现了所有气瓶充装站和车载气瓶安装单位的气瓶电子标签管理。
四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总局下发了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地积极贯彻落实。针对桂林尧山索道乘客滞留事故、深圳和北京地铁扶梯突然制停事件,开展了针对性风险排查整治;针对石家庄植物园大型游乐设施连接轴断裂故障,督促生产、使用单位对同类型设备开展排查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河南省对荥阳生产假冒伪劣游乐设施开展了专项行动,由当地政府牵头、多部门参加进行综合整治,取得成效。上半年,全系统共出动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25.6万人次,检查生产和使用单位9.5万家,检查特种设备36.8万台(套),取缔无证生产企业90多家,责令整改隐患8.2万多个,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
(三)多种方法,抓实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一是不断完善节能监管制度。总局起草了《锅炉能效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和《电站锅炉能效测试机构条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了工业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要求,合理安排了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进度。各地积极制定节能监管相关规范,广西制定了《工业锅炉节能改造技术规范》,内蒙古积极推进《工业锅炉安装验收能效等级评定方法》修订工作。通过以上工作,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二是不断推进锅炉节能监管。全系统扎实开展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标杆锅炉房建设、水质检测等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部门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有关任务,重点开展对国家确定的万家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节能监管。江苏在节能监管方面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明显,累计完成1056个型号的锅炉定型能效测试,上半年新增双达标锅炉房1669家,对4809台锅炉进行了水质监测;贵州会同省经信委开展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并争取到省财政的经费支持。
三是不断探索节能监管措施。总局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了“工业锅炉能效提升工程”实施框架,共同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经过努力,向全球环境基金(GEF)申请的“工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促进”赠款项目已通过GEF理事会的初步审核。各地不断探索节能监管新措施,江苏积极推动锅炉能效标识项目,内蒙古推动工业锅炉技术改造,节能监管措施进一步丰富。
(四)多项措施,夯实安全与节能工作基础
一是扎实开展风险管理。全系统积极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分析,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特种设备局确立了季度风险分析制度,形成风险分析报告,提出预防措施;北京探索开展电梯风险评价和隐患预警模型研究,与轨道交通等电梯重点使用单位合作开展风险管理;河北围绕电梯、客运索道等设备运行安全,开展特种设备风险研判;黑龙江制定特种设备风险排查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继续完善工作体系。总局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完成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等10项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举办了中欧承压设备法规标准研讨会;黑龙江修订了《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宁制定了地方规范《辽宁省车用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北京、上海联合推进地方标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的制定。总局完成了特种设备事故管理系统、综合统计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升级,北京完成了《北京市特种设备乡镇街道协助管理系统》的开发和推广。黑龙江、宁夏、江西、湖北、新疆、西藏等地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全面推进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研究”软课题研究,扎实开展全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工作。安徽、内蒙古、河北、湖南等地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绩效考核取得新进展。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检验工作改革。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方案,正在修改相关行政许可规范;广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经总局同意,实施减少许可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行政许可改革试点;天津完成对滨海新区气体充装和特种设备维修审批权限的下放。总局开展了石化领域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检验机构的调研,研究进一步改进检验工作的措施;经总局和广东省政府批复,广东对包括电梯定期检验在内的电梯监管工作进行改革试点;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成立青海、华东压力管道新技术中心,探索联合检验、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等一体化的委托检验工作方式,受到企业欢迎。
四是不断加强基层和队伍建设。总局部署开展检验机构报检窗口“创先争优”考核评议,制定了评议活动方案,各地积极组织实施。总局组织开展起重机械检验人员实操考试试点,协助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与发展高级研修班”。各地更加重视基层能力建设,宁夏制定了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等5个地方规范,重庆为43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配备了安全监察执法车辆等装备,河南开展了检验报告大评比活动。
上半年,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全国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上处于较为平稳的态势;节能监管工作制度不断完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水平进一步提升。1-6月,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96起、死亡89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7起、下降15%,死亡人数减少25人、下降22%。通过抓质量、保安全,营造了和谐、稳定、安全、节能的社会环境,体现了促发展的实际效果。在此,我代表特种设备局,向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在特种设备战线上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风险不容忽视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容易出现矛盾,导致风险。年初全国质检工作会上,支树平局长提出,要全面加强产品风险、工作风险和队伍风险的管理;7月底,总局召开座谈会,专门研究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这表明总局对风险管理非常重视。由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特点,我们历来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将风险管理体系作为六个工作体系之一,不断推进;年初,我们又特别提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工作目标,这“两防”,说到底也是防范重大风险;这次会议前,特种设备局每个处针对各自工作也开展了风险分析,并形成了风险分析报告,将提交会上,供大家参考。综合来讲,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主要是事故风险、工作风险和队伍风险。
(一)事故风险
事故风险是特种设备的固有属性,防范、降低事故风险是安全监察的主要职责。根据事故风险理论,风险是事故发生后果与事故发生概率的乘积,风险分析可以从这两个角度出发。
一是事故后果分析。高参数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和人口密集场所使用的车载气瓶、载客量大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其事故后果严重,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不仅直接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有的可能引起火灾、大范围人员中毒等次生灾害,造成环境污染、大规模人员转移、停电、断气等危害,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人民群众的生活。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液化气钢瓶等特种设备,涉及民生,与老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社会敏感度高,最容易被媒体炒作,容易导致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二是事故概率分析。低参数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量大面广,安全措施相对简单,普遍应用于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多数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低,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监管难度大,发生事故的概率高。存在先天缺陷、缺乏有效维护手段、更新又难以一次到位的老旧压力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使用维护不到位、大修和更新改造机制不完善的老旧电梯,发生事故的概率高。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有的特种设备事故后果严重,有的特种设备事故概率高,每一种特种设备的风险都不容忽视,都要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
(二)工作风险
工作风险主要是指履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的自身风险,防范、降低工作风险是监管工作的切实需要。从工作风险产生的原因来看,可以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方面来分析。
一是外部因素导致的风险。从社会环境看,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质量安全节能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从法规体系看,《特种设备安全法》尚在制定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和使用、特种设备报废等方面,存在空白或者上位法不覆盖的问题。从人机配比看,近年来特种设备数量平均年增12%左右,自2009年又增加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职责,而监察、检验机构编制没有因此而增加,监管、检验力量明显不足,人机矛盾十分突出。
二是内部因素导致的风险。从监管职责看,安全监察工作定位既存在监管范围过宽、内容过细、担责过度的问题,也存在错位、缺位的现象,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还存在与相关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的问题。从监管方式看,行政手段采用过多,法律、经济、科技等综合手段运用较少,突出的是许可项目过多、过细,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风险管理、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措施还不完善,监管效率较低,监管效果不好。从监管行为看,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不按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检验程序不规范等行为。
(三)队伍风险
支树平局长一直称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队伍是一支具备“四特”精神的监管队伍,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监管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带来的风险。
一是队伍不稳定的风险。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工作压力、责任压力越来越大,造成基层队伍的不稳定,主动要求调离安全监察岗位的情况越来越多,基层力量不能得到切实保证。
二是队伍能力不强的风险。基层监察人员轮岗交流过于频繁,专业技术型监察人员的比例逐年下降,基层队伍的监管能力难以得到保证;一些技术机构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跟不上,基本检验检测设备不齐,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检验检测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是队伍行风不过硬的风险。少数地方质监部门违规下达经济创收指标,导致乱收费、乱罚款。个别监察和检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虽然是个别现象,但损害质检系统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正是因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大、监管难度高,党中央、国务院、总局对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都很重视,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非常关注。今年,吴邦国委员长就《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作出重要批示,《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将于本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这将为我们的工作带来良好的法制氛围。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上半年,总局领导对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批示多达32次,在全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座谈会上,支树平局长用独立段落来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存在的风险,既体现了领导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视,又为我们的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经常为我们提供违法违规信息、对一些问题也提出质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监管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
下半年,党的十八将要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容出半点差错,我们的压力很大;面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制度也亟待调整,我们的任务很重。年初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我们认为,这是在总结过去、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新思路,是对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工作目标的要求,更是统筹方法论的体现。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不断强调这一基本要求,贯彻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的每一项制度设计中,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实施中。
关于全年工作,年初已有部署,工作报告中我们提出了“七个新”的工作布置,专项行动也已有要求,这里不再重复。在此,围绕“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这一基本要求,从思想认识、理念创新、重心把握的角度,我着重强调几项工作。
(一)创新发展,提升监管的科学性
创新发展,关键是转变理念,创新方法。当前,我国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纵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仍带有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习惯于政府大包大揽的全能型、微观式管理,宏观调控、公共服务显得不足,行政监管明显过度。基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我们提出了“四个转变”的工作理念,即从监督管理并重向强化监察和服务转变、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从同一模式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从依靠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但仍未认识到位,更未转变到位,必须加大力气、下大功夫,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升监管的科学性。
一是强力推进行政许可改革。自2002年实施“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改革以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不断调整、完善。但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仍然过多、过细、过繁,行政许可的把关作用还有待提高。通过对10年改革效果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行政许可改革不仅要看清理、减少、下放多少许可项目,关键要看行政许可制度是否能有效保障产品质量、消除事故隐患。今后一段时间,要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核心,以确保安全、便民高效为原则,以修改行政许可规范为抓手,按照“取消、合并、下放、转变方式”的思路,加快实施行政许可改革。这次会上,我们将行政许可改革的具体方案提请大家讨论,下一步,将集中修订涉及行政许可的安全技术规范,逐步将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积极献言献策,以便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对行政许可进行调整。
二是稳妥推动检验工作改革。近年来,我们一直积极推进检验工作改革,为什么?不是我们要跟检验机构过不去,这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从体制改革宏观政策来看,中发〔2011〕5号文件明确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国办发〔2011〕58号文件提出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服务的方向,开展改革是顺应大趋势的需要。从社会反映来看,检验收费过高、服务质量不高等行风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抱怨和关注的焦点,开展改革是顺应社会呼声的需要。从工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检验机构无不朝着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前进,开展改革是顺应发展趋势的需要。从检验机构自身来看,部分地区检验的人机矛盾日益加大,检验职责难以履行到位,检验机构、人员被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改革是检验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今年,广东省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支持和推动下,在广州、东莞两地开展电梯检验体制改革试点,开启了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的先例;据调查,在石化领域成套装置检验中,用户自主选择检验单位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各地要按照总局检验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好改革的准备,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先行推进。
三是不断推进分类监管措施创新。从特种设备事故风险分析可以看出,8大类特种设备事故的表现形式不同,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同,事故后果不同,事故概率不同,每类设备、每个品种存在不同的风险,风险不同,对应的监管措施当然不能一样。年初工作会上,刘平均副局长基于分类监管的思路,对8大类特种设备分别提出了监管的重点和方式;今年工作要点中,我们也提出了推进设备、单位、地区分类监管的要求。对于分类监管,我们提供的主要是理念、思路和方法,具体措施,需要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去探索、去创新。今年4月,广东省印发的《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提出了电梯监管的新模式,这对其他地区、其他设备的监管都是很好的启示。各地要在推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和使用单位分类监管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设备、单位、地区分类监管的新措施、新手段。
四是有效探索综合监管手段创新。面对5万多家生产单位、100多万家使用单位、700多万台特种设备,仅仅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监管,挨家挨户进行监督检查,已经不科学、也不现实了。我们必须转变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监管方式,引入社会监管因素,加强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科技手段等综合监管手段的运用。比如,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意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紧密结合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安全管理、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推动信息化、物联网等新型技术手段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领域的应用,发挥技术监管的优势。各地要因地、因事制宜,有效探索,积极尝试。下个月就是“质量月”,总局将在北京启动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会同山西开展法兰等压力管道元件法规宣传“进企业”活动、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专题宣传、举办特种设备企业首席质量官的首次培训;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二)真抓实干,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真抓实干,关键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目标是降低风险、减少事故,风险突出的是重点,事故多发的是重点;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目标是降低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耗能水平,耗能高的设备和企业是监管、检查的重点。当前,我们深感部署的工作很多,大家的担子很重,但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安全节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目标要求,也是社会公众的热切期望,我们必须履职尽责,迎难而上,努力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抓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是总局今年的重点工作,也是我们建设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按照总局要求,我们要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安全意识、质量安全风险意识,抓好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快速处置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健全风险管理机制。要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特别要把鉴定评审、作业人员考试、老旧设备翻新等方面的行业“潜规则”作为排查重点,全力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要及时总结分析风险排查情况,形成风险分析报告,从法规标准、制度设计、监管模式上分析产生风险的深层次原因,对风险实施源头防范和治理。要依法履行事故调查职能,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地方政府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真做好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规律,提出有效预防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降低质量安全风险。
二是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今年4月,国务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再次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出新要求。“打非治违”的打击治理对象,即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同样也是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从2011年事故情况看,80%以上的事故是非法违规行为所致,主要表现为无证操作、违章操作、维护缺失、使用非法设备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各省级质监部门要实施重点抽查,做好全面检查,总局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对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来说,“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地要及时总结本次专项行动中的成效和经验,探索更加有效的方式、方法,把“打非治违”作为一种长效手段,坚持不懈抓下去,抓出实效。
三是抓好使用环节监管。近几年事故统计显示,7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使用环节。东部发达地区特种设备量大,人均监管设备多;西部地区设备分布分散,人均监管地域广,使用环节监管难度都很大。使用单位数量众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作业人员能力高低不同,做好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监管、提高作业人员能力水平是关键。各地要按照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和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试点工作,并及时提交试点总结报告和实证报告;有条件的地区,要大力推广该项工作。要积极推进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和实际操作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督促企业加强作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能力。
四是抓好重点设备领域监管。据统计,起重机械、电梯、锅炉事故占上半年事故总量的62%,涉及气瓶安全的违法行为较突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事故或故障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大;据分析,锅炉的节能空间最大,这就是我们应该抓的重点。针对起重机械,要继续联合安监部门大力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装置的试点,积极推进起重机械专业维保试点。针对电梯,要进一步完善电梯监管措施,推动地方政府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机制,推进电梯维保整治、电梯物联网技术应用、电梯应急救援等工作,促进公共场所电梯维保工作的规范。针对锅炉,要修改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对新制造的小锅炉提出强制安装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的要求;大力推广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模拟机考试,提高作业人员操作处置技能。针对气瓶,要严厉打击违规充装、检验、使用报废气瓶和报废气瓶修理翻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将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充装到液化石油气瓶的非法活动。针对大型游乐设施,要继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督促企业加强使用管理和设备的检查维护。针对客运索道,要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加强自身救援力量建设,建立与公安、安监等联合救援的工作机制。针对节能监管,要督促锅炉生产环节节能制度的落实,开展能效测试工作质量的监督抽查,开展“万家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稳中求进,增强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稳中求进,要求既抓当前、又谋长远,关键是把握重心,统筹节奏。当前来说,解决现有矛盾、确保履职到位是迫切任务,我们要正确处理利益关系,科学调整监管职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长远来讲,健全法规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是奋斗目标,我们要不断完善法规制度,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加强法制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
一是正确对待部门利益。诚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自己的利益有关。对于部门也一样,有部门就有部门利益,中外皆然。社会制度安排的本质是对不同利益要求进行制度性设计,而制度设计是否合理,其核心问题是能否做到利益均衡。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转变,意味着部门利益必须调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制度要实现创新,必然也将导致自身利益的调整。我们必须正确对待部门利益,才能有效推动改革。首先要正确处理质检系统与外部的利益关系,其核心是要有勇气、有气度、有魄力放权、让利,让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的权责对等,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使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其次要正确处理上下级部门的利益关系,从安全监察职能来说,是解决好审批权的设置;从法定检验职能来说,是解决好检验资源的分配。只有实现新的利益均衡,才能根本解决当前存在的矛盾。
二是科学调整监管职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监管的人机矛盾日益突出,监管追责问责力度越来越大,大家都感觉到力不从心、压力巨大。为什么造成这种情况,我们要深层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从市场经济的规律来看,市场经济体制强调企业自主经营,这就要求政府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要求我们的政府是“小政府”。从权责对等的观点来看,减少政府对经营活动的干预,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管理的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因此,监管工作的定位应该是立法与监督。前段时间,针对工业锅炉产品定型能效测试要求与实际情况不适应的问题,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及时进行了调整,合理提高测试结果覆盖范围,合理降低限制产品出厂的规定,既减少了监管工作量,又发挥了市场作用,提升了监管效果,得到了地方监管部门、社会的一致认可。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也应该适当收缩战线,集中精力抓重点,在科学履职、重点监管上下功夫。
三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法律是制度的根本载体,下半年,我们要倾全系统之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进程,争取在本届人大取得突破性进展。规章规范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制度的主要形式,近期,我们将以机电类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快规章规范制修订速度,继续开展规章规范清理,不断推进大规范的制修订,着力解决安全技术规范缺失、过多、过细、过繁的问题,不断提升规章和技术规范的合法性、协调性、适应性;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推动地方特种设备立法和标准制定,满足当地监管的实际需要。当然,我们也要从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考虑,慎重进行制度设计,制定一项制度要谨慎,废除一项制度也要慎之又慎,“废、改、立”制度一定要经过科学论证、局部试点、正式推广的过程。
四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近几年,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频发,我们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反思这些事件,暴露出我们队伍中存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精、廉政作风不硬的问题。我们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队伍的法律意识;要加强执法环节的监督,确保有法必依、严格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增强队伍的业务水平;要加大科研投入,增强队伍的技术能力。要突出抓好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安全监察和检验队伍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要扎实开展行政许可窗口和检验报检窗口考核评议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大力弘扬“四特”精神,不断强化“人民质检、质检为民”价值理念,牢固树立刚正廉明的行政执法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国务院、总局高度重视。支树平局长指示“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中之重是保十八大,要像保奥运一样保十八大”,刘平均副局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我们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为会议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此,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围绕做好十八大安全保障工作而努力,我们必须全力以赴,一是各地要按照总局和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拟定工作方案,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二是全国动员、全体行动,北京市要严防死守、全力以赴确保十八大会议场地和代表驻地特种设备安全,并做好全市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北京周边的河北、天津、山西、内蒙古等地要全力支持北京市的保障工作,做好首都的“护城河”;全国其他地区也要积极做好安全监察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为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做好“三个结合”,十八大保障工作要与“打非治违”相结合,与“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相结合,与“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段安全保障相结合,同步实施,提高工作有效性。四是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化解矛盾,确保这段时间不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维护稳定大局。
目前正值汛期,一些地区出现了洪涝灾害,相关特种设备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各地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做好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指导企业强化防范措施,对受损特种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安全使用。同志们,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正处在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转变理念,求真务实,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水平,努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稳步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