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开展市民电梯使用状况抽样调查
为全面反映南京市电梯安全状况,增强社会电梯安全意识,科学指导电梯安全工作,自2014年起,南京市质监局编制并向社会发布南京市年度电梯安全白皮书。今年,该局编制了2015年度电梯安全白皮书,从全市电梯数量与分布、从业人员情况、故障与检验情况、安全监管工作以及2016年电梯工作安排、典型案例等方面,对去年南京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总结,其中首次开展了市民电梯使用状况抽样调查。
【2015年度全市电梯安全形势平稳】
白皮书显示,截止2015年底,南京市拥有各类电梯共67532台,其中在用电梯63957台,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名列第6位。全市在用电梯数量区域分布较为平均,其中江宁、浦口、鼓楼区电梯数量位列全市前三,共有在用电梯28093台,占全市电梯总数的43.92%。2015年全市新增电梯8464台,增长率14.33%,新增电梯最多的是江宁,为2012部,其次是浦口1002部。
截止2015年底,全市电梯制造单位2家,维修保养单位134家,其中具有安装资质的110家,具有改造资质的17家,使用单位7476家。全市共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8936名,电梯操作人员8461名。
2015年未发生统计范围电梯安全责任事故,电梯安全状况持续保持平稳态势。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全年共处置困人故障6944起,解救被困人员9671人,南京市电梯的全年万台困人率为1157,比上年下降了15.4%。全市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96.79%,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共411台,比上年下降6.16%,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1791台,比去年减少了39.3%。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轿厢电梯井道封闭、照明不符合要求,底坑渗水或积水等,主要原因是建筑施工不达标、使用和维保单位未及时处置,辅助设施配套不符合要求及电梯安装施工不到位;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上下出入口区域阻挡装置及扶手带外缘防护挡板等设置不符合要求,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主要原因是相关设施损坏后未能得到及时修复。
【首次开展市民电梯使用状况调查】
南京市质监局首次开展了市民电梯使用状况问卷抽样调查,旨在了解南京市民对于电梯性能状况的认识、自身乘坐体验以及电梯安全常识的了解等状况,以便后期有针对性的加强管理工作,改善南京市电梯安全状况。
调查采用随机抽样,主要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保障房小区三地开展调查,共完成有效问卷517份。参与调查的市民男女人数基本相等,年龄层次主要集中在18-40岁,占总比的83.2%;调查对象受教育水平在本科及以上的达到46.8%,专科以上的达到72.5%,以学生、一般职员、工人及商业服务人员三大类为主。
调查对象中,每天乘坐电梯次数在3-6次的最多,占45.6%,乘坐电梯的场所以住宅楼、办公楼、购物场所为主。在被调查的有效问卷中,有58.6%的调查对象所住小区配有电梯,其中有40.4%的人认为小区电梯的卫生情况很好或较好,47.2%的人认为一般,12.4%的人认为卫生较差或很差;36.6%的人认为小区物业会定期巡查电梯,21.8%的人认为小区物业基本没有巡查电梯,还有近35%的人没有注意到物业是否巡查电梯。在所有被调查对象中,有69.8%的人会注意电梯是否张贴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信息,但也有近30%的人没有想过要注意这一点。在注意电梯是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人中,当发现电梯没有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或超期未检时,有31.5%的人选择无所谓,继续乘坐;33.5%的人会选择向物业反映但仍然继续乘坐;有25.3%的人会选择向物业反映并且不会乘坐。
调查发现,市民对电梯的使用管理谁该承担责任,认识较为模糊。只有27.9%认为在于物业公司,41.4%的调查对象认为管理主体在于电梯维保单位,还有23.2%认为在于电梯制造单位。调查显示,有23.2%的调查对象曾在乘坐电梯时遇到故障,43.9%的调查对象认为电梯出现故障是因为电梯维修保养不认真,偷工减料;19.1%的调查对象认为是因为电梯制造质量不过硬;10%的调查对象认为是电梯主管部门监管不力,6.7%的调查对象认为是电梯乘坐者使用方法不当;还有17.5%的人觉得说不清楚。对于维保单位应该依照国家规定15天进行一次电梯维保,86.7%的调查对象表示并不知道有此项规定。
文明乘梯方面,有81.4%的调查对象表示在乘坐电梯时从没有过踢门、扒门、撞门等危险行为,16%的调查对象表示偶尔有过上述危险行为,2.5%的调查对象表示在乘坐电梯时经常会有危险行为。在乘坐电梯的过程中,遇到有人做出抽烟,蹦跳等违反电梯安全规则的行为时,48.3%的调查对象会选择及时提醒并主动制止,26.4%的调查对象对此表示不予理睬,25.2%的调查对象从没遇到过此类现象。在电动车或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或撞击电梯门这一问题上,46.5%的调查对象认为会对电梯的使用造成安全隐患,31.3%的调查对象觉得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12.3%的调查对象表示经常看到此类现象,感觉很正常。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市民在文明使用和乘坐电梯上有一定意识,且会遵从相关安全规则,但还是有部分市民会有违反电梯安全规则的行为,缺乏文明乘坐电梯的意识。
【今年酝酿多部门联动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水平】
2015年,南京市质监局通过全面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着力排除“问题电梯”、“隐患电梯”;有序推行电梯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电梯事故救助体系;与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等联合研究编制《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技术规范》,为全国特种设备领域首部团体标准,进一步提升电梯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对全市44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将电梯复检率较高、困人故障率高、存在行政处罚等18家电梯维保单位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办理电梯类行政处罚案件20件;持续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星级评定,向社会公布;每月发布96333电梯应急处置情况及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红黑榜,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维保和管理水平; 推动在《南京市住宅物业条例》中将住宅电梯故障维修资金提取纳入“绿色”通道;凭借过硬的专业技术和优良的作风,市特检院获“全国文明单位”及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建设“标兵处室”等荣誉称号。
面对电梯数量逐年增加的现状以及市民调查反映的问题,2016年,南京市质监局将贯彻《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酝酿多部门联合,打“组合拳”: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构建部门联动、区及镇街逐级推动的工作体系,促进落实电梯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联合住房等部门,共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强化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查处以及设备薄弱的老旧电梯联合检查。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维保环节现场监察,突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的电梯安全监管。继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力争2016年底,基本覆盖全市公众场所电梯和40%以上在用电梯。在全市100个住宅小区试点推行电梯维保“两公示”制度,即维保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自我声明公示和日常维护保养时间预告知公示,便于居民监督。持续推进南京试点的电梯物联网平台建设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增进公众对电梯安全知识的了解。
此外,该局还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扩大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价采信范围与物业征信系统联动,通过招标环节引导房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星级维护保养单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市电梯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广泛调研、征求维保单位和物业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出台与场所、楼层、星级挂钩的电梯维保指导价格并推进应用。
附:2015年电梯相关典型案例
案例1:南京广鼎商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未对使用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案
2015年1月16日,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京广鼎商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迈皋桥店)在用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管理使用的电梯中有6台超期未检。2015年4月,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南京协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案
2015年5月25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晶典国际大厦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查,晶典国际大厦4台电梯均为南京协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维保,该公司未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上述4台电梯2015年5月的维保记录。2015年8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