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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明年实施电梯监管新规 厂家终身有责 运行要投保

  南都讯 在珠海,使用超过10年的老龄电梯有2509台,目前至少200台被查出性能不合格。不少老旧电梯因为处在旧小区,没有物业维修基金支持、没有专人打理,安全运行无保障。这一局面不久后有望得到改善,南都记者昨日从珠海市质监局获悉,电梯安全监管新规将于明年春节后实施,要建立电梯厂家终身负责制,并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电梯维保,“即使是电梯零部件坏了,也能获得理赔。”

  据了解,电梯一般寿命为15年,对于频繁使用的电梯,超过10年就属于“老龄梯”。

  据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统计,珠海目前在用电梯11171台,使用超过10年的有2509台,占电梯总数的22.5%,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旧电梯数量将日益增长。2012年1月至11月,该所对辖区内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发现488台不合格电梯中近四成是老龄电梯。

  特检所总工程师陈女士解释道,电梯属于常用工具,其寿命与生产质量及使用环境有关,“老龄梯并不是指有危险不能使用,而是需要维保单位重点关注,确保安全运行。”那老龄梯会有什么危险呢?质监局监察科王科长拿电梯和小汽车做类比,“都是三分产品,七分保养。”电梯里面的电子元器件在珠海潮湿的环境下,容易出现磨损老化,导致电梯异常出现故障。没有保养的老龄梯,可能没有达到停用的程度,但继续被正常使用就随时可能出现危险,而且大家没有提防,出状况的可能性就更大。

  新政要点

  1电梯产品厂家终身有责

  据珠海市质监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王科长介绍,目前常见的电梯出厂、安装以及维保,“通常都是不同的三家公司,一旦出现事故,每家公司就容易扯皮发生纠纷。”

  而根据新方案的改革措施,要将电梯维保工作纳入电梯制造单位售后服务范畴,作为制造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逐步建立起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全过程的终身服务负责制,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

  “不管厂家是批发还是零售卖出电梯,只要电梯出事了,客户就可以追溯厂家。”王科长认为此举有助于加强生产厂家对品牌负责任。

  [实际情况]

  老旧小区

  需专业人士帮助

  据香洲区物业办负责人介绍,目前珠海大部分的老小区的电梯还处于运营阶段,在街道办、业委会等相关单位的协助下,处理得还算顺利,但也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而且有能力换梯的情况比较少。“未来,我们也希望有专业的机构能够长期承担电梯的维修与管理,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

  新政要点

  2物管公司 为“第一责任人”

  据珠海市质监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王科长介绍,5月份,广东省质监局制定的《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明确规定电梯的“使用权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从而解决现电梯运营中的多个主体责任不清、维保环节混乱等难题,“目前在广州、东莞两地进行试点,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王科长说道。

  新方案明确了当电梯发生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使用权者”承担首付责任,而当电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时,必须由“所有权者”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指定“使用权者”,并通过格式化合同,明确“使用权者”的权利和义务,“通俗理解,现今最常见的小区物业中,物管公司就是‘使用权者’,必须要承担第一责任。”王科长表示。

  [实际情况]

  物管有心 业主心不齐

  “虽然这里位置好,靠着山,空气清新,但是我的年纪已经不允许我爬楼梯上11楼了,只能搬到女儿家,她家有电梯。”60多岁的佘女士叹气地说道。其位于国华中心住所的电梯因为“周身病痛”,业主未能达成一致筹钱“治病”。昨日9时起,国华中心4部电梯全被物业公司停用。

  据物业处负责人介绍,国华中心楼高14层,业主大多在1997年入住,现有158户,小区共4部电梯运行至今超过15年。今年8月份,电梯维保单位发出函件称,4部电梯主要零部件严重磨损老化,造成电梯频繁故障,建议更换新梯或进行彻底改造。

  该负责人说道,根据市场报价,更换新梯价位在20万至30万元间,而彻底改造费用也需要15万,但是该小区并无物业维修基金,所以只能依靠业主自筹,但逐个询问业主后,仅1/3左右的人愿意交钱换梯。上月底,维保单位表示因未能获得业主一致意见,从本月1日起终止继续保养,“我们没有专业能力,怕出安全事故。”物业处负责人表示只能从昨日起停止电梯使用。这之后,陆续有业主不能忍受没电梯用,又到物业处反映愿意交钱维修或者换电梯。但至今,仍有过半业主没有表态。

  “现在居委会也介入帮忙,希望尽快得到业主统一的意见。”不过,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为涉及金额不低,更有低楼层业主明确拒绝,所以此事“很麻烦”。

  新政要点

  3电梯参保 使用者生产者维保者都参与

  在涉及资金的社会救助系统方面,新方案提出要构建电梯安全责任险制度,建立以“使用权者”为参保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

  王科长表示,根据商业投保的细则,“不光是关注人身安全,电梯就算是零件坏了,也能够获得理赔。”据其介绍,目前珠海仅有少数小区统一打包,对电梯设备进行商业投保,“但是我了解到的赔偿额度最高只能到达100万。”其举东莞试点为例,“东莞每部电梯每年支付60元,就可以获得最高300万的赔偿额度,平均下来每个月才5元。”

  而鉴于珠海目前没有物业维修基金,王科长也呼吁要尽快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电梯维修改造资金,通过将电梯日常维修改造费用与住房维修基金有效衔接,保障电梯维修改造必需的资金需求,切实解决目前电梯维修资金短缺甚至没有出处的矛盾。

  [实际情况]

  保养电梯 没物业维修基金难办事

  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周赛群告诉记者,像国华中心这样没钱维修电梯或更换而停运的情况,在广州、深圳、中山的等城市基本没有,“因为在其他城市都已经出台了物业维修基金,只有珠海至今还未出台,遇到这个问题,大家就无所适从了。这也是立法滞后带来的负面效应,希望珠海能够尽快出台物业维修基金。”

  周赛群认为,作为业主,在购买房产的时候,还购买了配属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包括外墙,发电机,以及电梯等,“从理论上说,公共设施和设备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在当前还没有物业维修基金的前提下,如果需要大修或是更换电梯,应该由业主自筹资金进行。”

  香洲区物业办负责人也吐苦水说,根据2007年11月30日公布的《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第82条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应该按照一事一筹,专款专用,业主自负”的原则来处理,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的份额承担。条例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很多低层业主都不能理解分摊维修经费的行为,“如果有物业维修基金,我们只需要从中提取就可以,暂时来说,那只是一个很好的设想。”

  有园林花园业委会代表认为,当前情况下,小区的电梯需要大修或更新,业主应该承担费用,为了避免一下子数额太大,可以采取每个月缴纳的形式进行,积沙成塔,避免业主一次就负担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