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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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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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梯安全将设“强制险”

    昨天,北京市质监局发布《质量发展纲要》北京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获悉,本市正研究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助机制,以解决产品出现质量事故而企业无力赔偿时受害人的救助难题。其中,备受市民关注的电梯安全事故也在研究之列,或将要求物业等运营单位购买强制保险。

  如果企业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尤其是类似三鹿奶粉这样影响面巨大的事件,企业很可能无力赔付受害人。根据《意见》,本市正研究探索建立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助机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等,以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

  据悉,保险可能会成为多元救助机制的一种。比如,为保障电梯乘客在遭遇安全事故时能及时得到赔偿和救助,或将要求物业等运营单位购买强制保险,这样,保险公司会紧盯电梯的安全状况,即使发生事故,赔偿也有了保障。不过,这种方式若要实行,还需要多项政策的支持。

  《意见》还明确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作为生产企业,实际上即使没有政府的监督,也应该生产合格产品,这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质量法等法律要求和规定的。否则企业就应该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产品质量的把关上,政府起的是监督作用,而不是管理作用。但是,如果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以及系统性的质量问题事件,就意味着政府的监督出现了问题。

  此外,还明确了企业要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