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点击阅读电子杂志 >
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点击阅读电子杂志 >
家里起火引动楼道喷淋 淹坏电梯该由谁来买单

业主不愿全赔,物业断其水电 律师:物业侵权了


住户家失火,导致楼道里的消防喷淋启动,水流不仅损坏了楼道,还淹坏了电梯。面对8000余元的损失,物业认为该由住户买单,双方没谈妥,物业把住户的水电都断了。


事件


物业致函索偿


阮先生是西山区润城二区一套出租房的房东,今年11月28日晚8时许,由于租客出门时忘关取暖器而引发火灾。


阮先生称,火灾发生后,他们立即向物业反映并拨打119求助。“当时来了一辆消防车,由于火情并不严重,消防队员进入房间后用灭火器就将火扑灭了。”


11月30日,阮先生接到昆明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润城二区物业服务中心发来的“损失赔偿函”。函中称,火灾发生时,住户门前的消防喷淋因温度较高爆裂,进行自动灭火,喷淋的水流到了电梯里导致电梯受损。火灾导致楼道过道受损,需要2000元维修费,电梯损失费6603元。请业主和租户协调尽快赔偿损失。


强行停水断电


昨日,阮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条物业发来的短信。短信称,若住户12月21日中午12时之前不支付6603元的电梯损失费,物业将对其进行停电停水处理。阮先生说,短信是20日晚收到的,次日中午果真停电停水了。当时他报了警,但由于涉及经济纠纷,民警也没办法解决。随后,阮先生拨打了供电局电话,供电得以恢复。但截至昨日,一直没来水。


“没水冲厕所,已经买了10多桶矿泉水来冲。”阮先生说。


争议


业主:不该全由业主买单


阮先生认为,小区住户家里发生火灾,物业有义务帮忙灭火。当天火灾发生后,包含租户在内的附近住户都被疏散了,他们并不知道过道里的消防喷淋有没有爆裂,消防水有没有流入电梯,“还是因为其他救援不当的原因导致水流损坏电梯”。


阮先生说,自己家发生火灾,他们愿意承担责任,但不可能在整个事件中,物业方都是零责任,所有救火损失都要由业主来买单。“整个火灾救援中,一滴消防水都未用,物业这种做法不但没为业主减少损失,反而增加了业主的损失。”另外,既然双方存在争议,可以走正常途径解决,物业不应强行停电停水来逼迫住户。


不过,即便满腹委屈,但阮先生自称停水多日实在“伤不起”,他们只能妥协,准备到物业去交这笔电梯损失费。而火灾导致的过道损失,他们已请人维修好了。


物业:业主同意停水断电


昨日,小区物业一名王姓主管认为,火灾发生时由于住户报错房号,导致他们跑了3次才找到事发现场,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火灾救援中,打开住户入户门后,烟雾不断往外冒,由于温度过高导致消防喷淋爆裂,水流导致相隔两米开外的1号电梯受损。由于需要更换3个电梯配件,他们根据电梯维保部门发来的报价单计算损失。“由于业主家自己管理不当导致火灾,导致公共设施损失,应该由住户自己承担。”


王姓主管表示,停电停水前,他们给业主发过短信、打过电话,征得了业主同意。


律师说法


物业停水断电是侵权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孙文杰律师认为,小区电梯设备通常属于公共设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公共设施损坏可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但若有证据证明损坏系个人原因造成,应由损坏责任人负责修缮并承担损失。


针对该事件,建议各方通过协商解决。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但过程漫长,同时败诉方还需承担案件诉讼费、执行费等额外费用,增加了维权成本。


孙文杰认为,物业公司直接对住户采取停水断电的做法已构成侵权。水电的提供与使用是业主与供应商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之间是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只有水务和电力部门在特定情形下才有权对住户停水断电。物业擅自停水断电造成住户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