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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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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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为电梯投保险 发生伤亡事故每人最多获赔80万

  7月6日,记者从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6年市北区“区办实事”之一的电梯责任险采购项目已于7月初公开招标,该项目由市北区政府全额投资100万,相比2015年,在相同投保额情况下,电梯事故伤亡者的赔偿额度大幅提高,同时若被困电梯也可获相应赔偿。


  据悉,市北区政府在2015年首次尝试为全区在用电梯全额投电梯责任保险,在全国为数不多,今年市北区政府继续将电梯责任保险纳入2016年区办实事。投保的电梯若运行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失,可依法进行索赔。与2015年相比,今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由100万提高至500万、每次事故每受伤害人赔偿限额由20万提高至80万元。负责此项目的特监科工作人员表示,从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电梯困人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今年特别添加了电梯困人的赔偿条款,经调查取证,若居民在电梯内被困超过40分钟可获赔偿200元,一个半小时以上可获赔400元。


  据悉,电梯投保需满足以下条件:承保电梯为市北区境内,依法持有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注册卡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电梯使用标志》的电梯。出险时,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