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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门挡电梯被要求先交房 业主投诉万达开发商

 


 7号楼有业主家的房门打开,就把电梯口和按钮给挡住了



   到楼盘入伙通知书,又观摩了“新家”后,漳州台商投资区万达中央华城业主黄先生却发现,入户门会挡住部分电梯门和电梯按钮。更担心的是,有人在等电梯时恰逢自己开门,会撞到对方。


  本想先找开发商反映问题后再办理交房,不料开发商却要求在11月30日前办理入伙,否则视为逾期违约。


  为此,黄先生、林先生等业主,昨日纷纷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反映,上述行为已侵犯业主权益。


    现象: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漳州台商投资区万达中央华城一二期。


  4幢b单元为四户两梯格局,电梯两边各有两户,其中,房号尾数04和07紧挨电梯门。打开这两户的入户门,发现入户门与公共电梯门紧挨,且入户门约20厘米的宽度都挡住了电梯门的一部分,房号尾数04单元挡住电梯门部分时,还将电梯按钮部位全部挡住。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了7幢、10幢等部分单元。


  质疑一:


  入户门挡电梯口,为何如此设计?


  业主黄先生说,经他测量,电梯口宽约80厘米,房门打开时,超出电梯口宽度约23厘米,且压住了电梯按钮。而这种状况,每一栋楼下来,同一侧有15户左右都是如此,乘客若是小孩,摁电梯按钮时,因里头是视线盲区,很可能直接被压在电梯和房门间。


  业主林先生说,买的是期房,买前只能看图纸,可交房前再来看一下,才知道出现这个问题。


  业主们纷纷担心,如果不及时解决,今后一旦有人因此发生意外,责任将由自己承担。他们希望开发商尽快整改。


  开发商回应:修改入户门造成问题


  漳州台商投资区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设计部林经理介绍,根据设计图纸,前期设计开户门宽为1米,并不存在这类问题,后为方便业主考虑,把房门改为1.2米宽的子母门,造成误差,他坦承,确实存在设计上的瑕疵,正商讨更改方案。


  目前,存在这类入户门的问题,共有一两百户业主。漳州台商投资区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营销经理王先生给海都记者的正式回复称:“我们将征询相关所有业主意见后,考虑统一处理方案。”


   质疑二:


  因故拒绝交房,其间违约谁之责?


  首次置业,黄先生很谨慎,发现了上述问题后,他想到交房处说明缘由再拒绝交房。可在交房处,却看到了一张交房交接单,工作人员不仅告知要先交相关费用及预交一年的物业费,而且要在交接单签字后验房,逾期不收房,按购房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在开发商交由业主签字的交接单上看到,其中一栏明确标明:本人同意按照现状接收此房屋后签字。黄先生说,他对房子的现状不满,本想拒绝交房,可看到交接单的信息更是觉得霸王条款。因为昨天是交房最后一天,按购房条款,要是昨天不按时交房,就会面临违约。


  开发商回应:个别客户未通过正式文件告知公司拒交房原因,违约待确定


  昨日下午,上述王姓营销经理回应,记者将问题列成采访提纲书面交付后,公司方可答复。


  昨晚8时40分许,海都记者收到台商区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回复的电邮称,根据合同约定,2015年11月30日之前,万达中央华城将取得合同约定的所有交付条件;我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作为双方重要的法律依据……对于个别客户未通过正式文件告知我司其产品维修整改事项的,我司很难判定其拒绝交房的真实原因和目的,对于是否违约,我司需进一步与律师确认。


  在这份回复中,对于违约的追责问题,对方则答复:“对于个别客户因相关合理原因未能按时办理交房手续的客户,我司暂无追究其违约责任的计划。”


  律师: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律师介绍,入伙通知,在法律上没有该说法,但实际上,入伙就等同于交房。未验房时,先签署房屋交接单,这不合理,业主拒签交房协议,该维权行为没错。因涉及房屋交接单中明确“本人同意按照现状接受此房屋”,且盖有开发商公章,业主一旦签署,在法律上便等同于同意交房,今后维权将说不清楚。至于业主们担心因故逾期收房的违约金问题,《商品买卖合同》没提到具体计算方法,开发商难以主张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