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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继红:安全责任关系不明确导致电梯保养不到位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在做客“中经在线访谈”。

 

   “由于安全责任关系不明确,职责不清,使用单位往往选用价格低廉,但不能保证维保质量的单位去维保电梯,这就导致了电梯维保工作不到位,从而引发电梯事故。”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在做客“中经在线访谈”时这样表示。

 

  宋继红指出,大量的电梯事故表明,维保工作不到位,是导致电梯事故的重要原因,而目前的电梯维保状况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他认为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由于安全责任关系不明确,职责不清,使用单位往往选用价格低廉,但是维保质量是不能够得到保证的单位去维保,这样不仅造成了电梯维保质量的降低,同时也使整个电梯维保行业出现了“劣胜优汰”的恶性竞争局面,这使得本来应该有能力有责任进行维保的电梯制造单位因为成本较高,反而没有市场。同时,又由于电梯安装现场条件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报酬比较低,专业的技术人员并不稳定,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也加剧了高素质的电梯维保人员缺失的问题。

 

  宋继红建议,我们要考虑运用法律法规上的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参照国外的情况,促进电梯的制造单位来承担电梯的维保,或者是电梯制造单位委托的,能够质量保证的维保单位承担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同时建立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质量安全的终身负责制度。二是修订相关的规定,加强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监察,同时电梯维保人员进行分级管理,作业人员实行制度,而且把这些要求纳入到准入条件里予以明确规定,促进维保行业的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