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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16.58, -0.77, -4.44%)公告编号:20154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1)。

  2015年9月7日,公司收到董事长王友林先生通知,其本人于2015年9月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

  二、增持目的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公司董事长王友林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关注公司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公告编号:20154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概述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除2015年9月1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于2015年9月7日以自有资金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0股;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截止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报中国证监会[微博]核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