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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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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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试点电梯责任保险 1元保费最高可获赔80万

    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开始推行电梯责任保险。15日,市质监局专门就此作出具体部署。

 

    电梯责任保险是指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保险责任主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电梯3万余台。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电梯事故发生后,一旦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往往难以落实,无从找寻赔偿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建立电梯事故社会救助机制,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风险转移,及时赔付受害者,维护社会稳定。
 
 
    此次推行的电梯责任保险不是强制保险,是省政府鼓励性的政策。省财政对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支持力度空前。根据实施方案,对涉及居民住宅等共有产权的电梯责任保险费用有50%由电梯检验机构承担,而电梯检验机构所承担的费用全部由省财政直接拨付。
 
 
    保费额度非常低。涉及居民住宅等共有产权的电梯,每台电梯每年保费在90-100元之间,分别由电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按2∶3∶5的比例共同投保。按一台电梯承担的最小户数计算,一户居民每年仅需承担1元左右的保费,电梯维保单位承担每台每年25元左右的保费,仅占维保费用的千分之五左右。
 
    在投保方式上,我市实行电梯责任保险投保代理人制度,由电梯维保单位统一代理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电梯维保单位既是投保义务人,也是投保代理人。
 
    根据保险条款,如发生电梯伤亡事故,第三者责任险可以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80万元,雇主责任险可以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