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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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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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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四龄童在超市手扶电梯上受伤

   

 

    4岁女童思思与妈妈一起到超市购物,不料在下手扶电梯时,袖子被卷入电梯毛刷带,思思的右手臂多处软组织挫裂伤。记者昨日获悉,武昌区法院判决监护人和超市共同担责,超市担四成责任,赔偿4.7万余元,由监护人自己承担7.1万余元医疗费。


  2013年12月28日下午,女童思思跟妈妈到超市购物,乘手扶电梯下楼时,思思蹲下拾硬币,谁知右手袖子瞬间被电梯间隙卷入,由于电梯力度过大,思思的手被电梯不断转入。几秒钟后,电梯被工作人员按停,经过消防官兵半小时努力将思思救出,思思的右手臂多处软组织挫裂伤,最后鉴定为十级伤残。

  思思的父母诉至法院,要超市赔偿孩子医疗费等费用。

  法院认为,思思的妈妈作为监护人,随女儿步入自动扶梯至其女儿受伤整个过程中,一直在低头清理自己的物品,未对女儿履行监护职责,造成女儿受伤,因此作为监护人具有主要过错,应该承担六成责任。超市方虽然在扶梯张贴了醒目提示语,履行了警示义务,但超市作为管理人,未及时提醒思思妈妈采取措施或警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因此应当承担四成责任,赔偿医疗费等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