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点击阅读电子杂志 >
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点击阅读电子杂志 >
市民或将少缴电梯费

    “小区的电梯用电也执行居民电价,费用降低后我们交的电梯费有没有可能会便宜呀?”近日,省物价局下发文件明确,小区电梯电费标准将从商业用电标准调整为居民用电。由此,电梯费是否会调整也成为小区居民们关心的话题。

    近日,省物价局下达的文件主要目的是明确我省执行居民电价的范围。而较之以前,这一范围有所扩大。据了解,此次明确的适用居民电价中,一些用电价格的调整格外受到市民关注。这其中包括了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包括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含乡村道路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增压水泵、消防、绿地、喷泉、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等。据了解这些用户此前有些执行的是商业用电价格,小区电梯电费就属于其中之一,此次调整后小区电梯用电的价格标准将有所降低。

    而昨日记者随机询问了红缨路附近的几个小区,物业方均答复还并不了解情况。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政策执行的延后性,加之电梯费的构成不仅仅是电费,因此市民缴纳的电梯费是否会很快有所下降还不太好说。物价部门表示,电梯费包含两方面费用,即年检费用和日常使用费用。这项费用目前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一般业主在购房时都会和物业公司约定电梯费标准,并按此标准缴纳。而如果变更就需要小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