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部电梯的显眼位置都会贴着一张“电梯使用标志”的牌子。这牌子是电梯的“身份证”,上面标明了电梯的注册代码、登记机关、责任单位、制造单位、维保单位、检验单位、应急电话以及下次检验日期。最显眼处的是一个红章——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测专用章。
近日,市民向记者投诉,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堂电梯的“下次检验日期”栏早已“过期”了。连日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祖庙商圈的商厦电梯等都存在了“过期”现象。
8月19日晚,记者在祖庙路华辉大厦梯牌为“梯粤EA0550”、 “梯粤EA0551”、 “梯粤EA0552”的三部电梯内均发现“过期”现象。
市民投诉电梯“过期”
工作日时间,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电梯几乎没有空闲的时刻。“噔”的一声,总有数名乘客从电梯出来。这条每天升降上百次的电梯梯牌为“梯粤EO0228”。 入梯左侧上方是一块巴掌大小的电梯使用标志。如果乘客细心,或许会发现标志上下次检验日期一栏写着“2014年7月”。
今年8月初,市民邱小姐在前往该中心办事时发现电梯过期。她忧心道:“过期了会不会不安全?”而8月中旬记者在该电梯内仍见使用标志未更新。
记者走访发现,位于祖庙路的华辉大厦内,3部电梯也出现“过期”现象。8月19日晚,记者在大厦梯牌为“梯粤EA0550”、 “梯粤EA0551”、“梯粤EA0552”的电梯内均发现下次检验日期一栏写着“2014年6月”。一个星期后,记者再度来到这里,仍未见电梯使用标志 更新。
年检是最低安全门槛
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下称《规则》),电梯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在佛山,承担辖区内电梯定期检验,核发“电梯使用标志”的是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下称佛山检测院)。
“在各项安全联锁保护完好的前提下,乘电梯是安全的。但是,在乘电梯时请您一定要注意电梯是否经检验合格,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这是该院发布的安全使用电梯手册的开篇。
该院称,电梯是特种设备的一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定期检验是使用单位的义务,是对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
“电梯年检是电梯使用安全的最低门槛。”佛山检测院的负责人向记者回复道:“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电梯,不但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在用电梯未年检将重罚
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该局回复称,在用电梯必须年检,否则将会面临巨额处罚。
《特 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于“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或是“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此外,按照该法,“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将面临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而《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则规定: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延伸
电梯过期主要因管理混乱所致
据了解,佛山检测院对电梯年检按照“粤价函〔2005〕671号”和“粤价函〔2008〕566号”及相关文件进行收费,收费文件可在该院网上办事大厅、网 站及办事大厅查阅。根据《粤价函[2005]671号》文,各梯种根据检验规程,收费按项目逐项累加计算,其中:电梯(含液压梯)收费基数为640元,每 增加一层收费加6%(7层为基数),载重量每增加500千克收费加10%。
从事电梯维保近十年的何先生表示,一部高十层的民用电梯年检费用在1000元左右,高三十层则需超过2000元。
“以前有的使用单位会为了省这笔钱,故意拖后年检或不年检。但现在不太可能了。”何先生推测道,由于目前佛山对电梯年检实行严罚,大部分单位都会按时年检。现在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管理的问题。
据 何先生介绍,在期限届满前2个月,质监部门就会把通知短信发到使用单位。“大部分是发到业主单位上,也有些是发给维保单位;业主单位不是专业的,有时可能 会忽略了这个问题。”何先生解释道。8月26日,记者致电华辉大厦管理处时,对方甚至并不清楚电梯已经“过期”了两个月。
“还有的是已经年检了,但标志没换。”何先生说道。而有关法律规定,电梯使用标识的使用不规范也可能面临处罚。据记者回访,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电梯属于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