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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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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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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物价局:配电梯公有住房租金已含电梯使用费

    记者5月13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市物价局已制定出市区配备电梯公有住房有关租金标准,并从本月8日起执行。


    据市物价局介绍,根据此规定,市区配电梯公有住房的基准租金按承租对象划分为:低保家庭每平方米1.10元;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1.90元;除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租住公有住房的家庭每平方米3.70元。

    市区配电梯公有住房租金的楼层调节因素为:首层为0,楼层每增加一层顺加2%,顶层的调节因素在顶层下一层调节因素的基础上减2%。房屋装修、使用年限等其他调节因素以及实际月租金的计算公式、相关优惠政策等仍按2010年韶关市物价局第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市物价局强调,租金已含电梯的日常维护和折旧费用,收费单位不得向承租户另行收取。电梯应单独设立电表,使用电梯所产生的电费,由承租户按有关规定据实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