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一些住户一波三折的“老房电梯梦”,经各部门多番论证后,“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终于有章可循。记者昨日从鹿城区住建局获悉,《鹿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发布,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
《暂行办法》指出,鹿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公开透明、兼顾各方,政府指导、自主实施”的原则。同时,划定既有多层住宅的 范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无电梯住宅。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加装电梯的住宅范围。”
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所涉各方的职责,《暂行办法》亦作了明确的分工。辖区镇街负责牵头组织;住建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能;城管执法、安监、国土等十余个部门及运营单位应做好实施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此外,根据《暂行办法》,加装电梯项目将免于交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鹿城区住建局副局长徐建斌介绍,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是在结合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各部门多番论证后制定的。除了对加装电梯的工作原则和基本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制定了较为清晰的加装申请相关流程,并对其中的部分环节,给部门定下了相应的工作日期限。
近年来,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直是颇受关注的民生热点。市区2003年前建成的7至8层住宅,多数并未安设电梯,主要分布在下吕浦、黄龙、水心等40多个 社区。而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越来越多生活在多层住宅里的老年人正面临着“下得去上不来”的现实。住户要求加装电梯的呼声高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曾 多次为此发出呼吁。
“目前收到的申请材料,基本都是去年递交的。”昨日,五马、滨江等街道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此前已出台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但由于迟迟未见细则,申请人也都持观望的态度,“相信《暂行办法》的实行会掀起又一轮申请热潮”。
据悉,此前鹿城区已有的4个试点工程中,东门大厦加装电梯日前已经竣工并正式投用,县前大楼C-D幢、球山花园17幢及银都花苑汇荷7幢也已开工。
>>>政策解读
电梯产权归业主 公摊面积不调整
昨日,鹿城区住建局副局长徐建斌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答。
记者:《暂行办法》中强调效能,明确办事时限,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徐建斌: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指示,审批项目必须设置时间限制。为切实解决居民办事难,此次办法对办事时限作了明确的要求。此外,我们还对部门答复作了细致要求。如申请人材料不齐,或小区不符合申请要求,要求相关部门一次性答复,让市民少走冤枉路。
记者:电梯装好后,产权归谁?房屋登记簿是否需要更新?
徐建斌:加装的电梯产权归加装电梯改造住宅范围内的全体业主共有。改造住宅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可按房屋登记相关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共同申请,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在备注栏加注加装电梯部分的产权。原则上,不再调整各业主的公摊部分面积。
记者:已加装电梯的试点小区,是否可享受上述政策?
徐建斌:可以。但改造住宅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需先按《暂行办法》补办手续,手续齐全即可。
记者:房屋转手买卖,新业主是否能获得加装的电梯产权?
徐建斌:办理正规过户手续后即可获得相应产权。
记者:相关部门是否会设置专门的对接窗口?
徐建斌:《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申请人可先向所在街道提交申请,然后到鹿城审批中心,统一办理其他手续。此外,各部门专人专办,成立专办小组,实现部门协调合作也是我们目前设想的内容。但具体细节,还有待各部门商讨后再定。
加装电梯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签订改造协议。
2.委托建筑结构安全鉴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加装电梯。
二、递交材料、组织现场勘查
1.辖区街镇在收到申请材料后, 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交有关部门,并组织住建、安监、消防等各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论证项目可行性。
2.5个工作日内得出论证结果。
三、方案设计阶段
1.向规划部门申请核定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向消防部门申请出具消防技术要求。
2.根据上述条件及要求进行加装电梯方案设计。
3.街镇应在收到设计方案及有关材料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并再次组织各部门联合对设计方案进行实地审查。5个工作日内得出审查结果。
4.在申请加装电梯改造住宅以及相邻住宅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四、施工建设阶段
1.建筑设计单位出具各个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机构审查。
2.向规划、住建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3.施工单位向质监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手续后再组织施工。电梯安装后,施工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竣工验收阶段
1.项目完工后,对加装电梯后新增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并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2.向辖区街镇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街镇将材料转交各部门并组织其连同设计、施工、监理、电梯生产安装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5日内,向住建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申请人负责将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归档, 辖区街镇和住建部门应做好指导、 协助工作。
4.申请人向质监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领取并张贴电梯使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