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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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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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质监局:电梯带病运行最高将罚物业30万

    潇湘晨报连续刊发“电梯五问”系列报道以来,许多市民拨打热线96360对自己小区的电梯问题进行投诉。记者将投诉转给了长沙市质监局,长沙市质监局特设处姚景州表示,如果电梯带病运行,一旦被查处,物业公司将被罚款3万-30万元。


    姚景州介绍,质监人员在监察中发现,绝大多数物业公司电梯安全意识较高,但也发现一小部分物业公司以维修资金提取程序繁琐、业主不配合签字等为借口,对电梯安全隐患长期不予整改。

    “物业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通过采取从物业费中列支或提取维修资金等方式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仍带病运行的电梯,质监部门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电梯停止运行,并对物业公司处以3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姚景州说。

    姚景州还建议,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对电梯管理和维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对于确需动用维修资金的,协助物业公司做好维修资金的提取工作,共同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