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鹤山市人民医院病床电梯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医院病床电梯招标(招标编号:HS14188G22)。
2、用途:医院建设需要。
3、数量:病床电梯1台。
4、简要技术要求:病床电梯,5层/5站/5门,载重量:1600kg,速度:60m/min,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书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含领取特种设备合格证)。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电梯的安装、维修施工类别;
3、投标人所投报的电梯应当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的产品;
4、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品牌设备(病床电梯)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5、根据《在医疗卫生系统招标采购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施办法》(鹤检会字[2013]7号)的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在近三年内(2012年-2014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4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5月5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账号:103302516010002941)。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包括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表(电梯)];
5、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日历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第4项除外)交我单位审验。我单位在审验后会收取前六项的复印件和第7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现场考察安排:
1、时间:2014年5月7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路39号)。
3、联系人:麦沛泉。
4、联系电话:0750- 8830503。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13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5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八、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麦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2320/0750-3503826
传真:0750-8812343/0750-3503827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