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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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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电梯维保费 融科物业被告上法庭

    电梯维保公司:按合同维护电梯 融科物业:维护不当致电梯存在问题

    就在维保合同到期当天,融科九重锦一栋楼内的电梯钢丝绳突然断股。谁该为这突然的变故买单?融科物业和维保公司互相指责,闹上法庭。维保公司认为已完善地保养了电梯,但融科物业却拒绝支付维保费用。融科物业则提起反诉,认为维保公司的不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求赔偿。

    记者核复

    拖欠6万多元维保费用

    据了解,上海振兴与融科物业于2012年7月1日签订《电/扶梯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双方约定上海振兴将负责融科九重锦3栋共计10台电梯的维修保养。 10月,双方又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增加该小区内的8台电梯的维修保养,并将合同到期时间延长为2013年9月底,约定合同款一共117000元。

    然而,到2013年6月底,融科物业便提出提前结束合同。上海振兴在与接手的合肥亮飞机电以及融科物业完成交接后,多次向融科物业催要维保费用,但截至起诉前,融科物业拒绝支付上海振兴的维保费用共计65900元。

    上海振兴认为,在维保期间,其公司对所服务的电梯进行了完善的保养,所保养的电梯在2013年6月获得了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的检测,不存在问题。

    融科物业则拿出了亮飞机电的检测报告,以及零部件更换的价目表。该价目表表明在2013年9月后,新的维保公司对多部电梯的零部件进行了更换,共计花费96150元。据此,融科物业对上海振兴提出反诉,认为由于上海振兴未履行维保义务,导致多部电梯存在问题,要求上海振兴赔偿更换零部件的所有费用。

    1500元以上零件物业承担费用

    庭审现场,上海振兴与融科物业的相关工作人员均未出庭,双方律师担任特殊代理。

    上海振兴的辩护律师提交证据表明,上海振兴与融科物业在第二次签订委托合同时曾签订补充条款,双方约定,电梯维护中,更换的零部件价格在1500元以下的部分由维保公司进行免费更换维修,超过1500元则由融科物业自己负责。而亮飞机电后期更换的零部件全部超过1500元,不应再由上海振兴进行更换。因此以维保未对零部件进行及时更换来拖欠维保费用,原告方表示无法认同。

    另外,原告方认为,亮飞机电作为B级电梯维保单位,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具有权威性,且该报告在双方合同已经结束3个月后才做出,无法说明问题。

    融科物业的辩护律师则认为1500元的约定上限并非上海振兴推脱责任的理由,上海振兴在维保过程中未尽到及时告知的义务,且钢丝绳断股发生在合同期内,损失应由维保公司承担。昨日该案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