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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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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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收取15元电梯费合理吗

反映人:乔先生

反映问题:从去年12月份开始,海亚春天小区物业(阳光物业公司)每月向每户收取15元的电梯维修费,不知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办理结果:针对此问题,记者通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物权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电梯是整个楼宇配套设施之一,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及使用,物业公司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对业主包括一楼业主收取电梯费。住宅电梯维修费在物业管理条例里没有明确的条款,也没说是不是可以动用维修基金,这在全省、全国几乎都是空白。因此,《商丘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也未明确规定高层住宅电梯维修服务收费标准,目前可行的办法只能是业主自行协商。电梯的大修目前也没有任何年限规定,只有北京出台过地方性政策。电梯一般是不需要大修,小范围的配件更换倒是可以,比如按钮、显示、齿轮油、接触器、电线及其他小配件等。目前来讲,只有电梯通不过当地的定期检验,而且已经没有维修整改价值,或者整改金额很高时,才考虑大修或者改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