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漕河泾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科技绿洲一期4#研发中心办公楼工程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乘客电梯安装工程公开招标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以东、南环路以北的科技绿洲工业园区内。
2、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采购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2部电梯(同一投标人必须以同一品牌产品投标),具体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货物名称 载重要求 速度 层/站/门 数量 备注
乘客电梯KT1 1000kg 1.5m/s 4层/4站/4门 1台 无机房
乘客电梯KT2 1000kg 1.5m/s 4层/4站/4门 1台 无机房
4、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科技绿洲一期4#楼乘客电梯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维修、售前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简称“代理商”),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若以外币注册的折合人民币按公告发出日当天外汇卖出价折算,且在盐城地区需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2、拟投标的电梯须为知名品牌的中外合资及以上产品,梯井尺寸以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推荐品牌为上海三菱、奥的斯(天津)、迅达、日立、蒂森,如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投标,其产品的档次性能质量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并且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方可参加投标,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衡量优于或相当于的标准为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实际注册资金(须满足上述电梯制造厂商注册资金的要求)、近两年生产量及销售数量、重点工程项目业绩情况(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依据)、企业的生产规模及销售服务体系等方面;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以权威部门或第三方的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为准)。并要求电梯三大部件(控制柜、曳引机、门机)采用原品牌产品。
3、投标人投标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4、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须具有电梯安装B级(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维修B级(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由满足资质要求的代理商负责安装,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电梯安装作出明确委托。
5、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09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没有因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
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9、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且在投标限制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五、投标及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漕河泾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漕河泾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开发区支行 , 帐号:1109663109000222308 ),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报名时间、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3年08月23日至2013年0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庆中路鼎盛时代广场1#-404;联系电话:0515-88388003;邮箱:yctx404@163.com)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68820911
附:《诚信投标承诺书》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漕河泾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
联系人:蔡章宏 联系电话:0515-6993303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鼎盛时代广1-404#
联系人:左华 联系电话:0515-88388003
2013年8月22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