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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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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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里突现广告,业主要求清理广告

  最近,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某小区的业主发现单元电梯里出现了商业广告,业主们便推选了3位代表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要求清理这些广告。而物业公司却说小区里没有业委会,公司对电梯的广告位有管理权,同时拒绝了业主代表关于物业公司公布广告收益收支情况的要求。3位业主代表认为物业公司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来到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双方当事人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第一,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单元电梯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擅自将电梯广告位出租的做法欠妥。第二,广告收益不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支配,应当用于补充专项维修基金,所以田某等3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公布广告收益的主张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经过调解,业主代表表示,只要物业公司公布广告收支情况,业主们就会谅解物业公司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近日如实公布了与商家签订的协议和广告收支情况,纠纷就此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