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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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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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出电梯 踏空摔伤

    被困电梯30分钟后物业公司修好了电梯,但是70多岁的张老太在迈出电梯时,没有想到电梯距地面还有30厘米,致使张老太摔成骨折。

    为此张老太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20万元。今天上午,丰台法院通报,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7万余元。

    原告张老太起诉称,2012年4月的一天,她乘电梯从16层下楼活动,电梯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事故停滞,她被困电梯内长达30分钟。


    物业工作人员赶来修好电梯后,电梯轿厢距离地面尚有30厘米高,但是物业工作人员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致使她踏空摔倒。经北京积水潭医院诊断为“右侧股骨粗隆骨折”。

    张老太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医药费、住院护理费等共计近20万元。

    物业公司表示,电梯轿厢与地面差距是30厘米,电梯停靠没有问题。自己不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得知原告使用的电梯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了维修,但未能尽到提醒义务。

    据此,法院根据原告的实际受伤情况,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