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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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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下,对延津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3】022-1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规模:延津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为建筑总面积12911.25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建筑总面积12911.25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地点位于延津县城平安大道北侧。

    2、招标范围:延津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所需电梯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2部客用电梯)。

    3、工期要求: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

    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合格规范要求。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制造许可证及电梯设备专业安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如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制造许可证和安装资质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拟排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安装技术人员必须为具有电梯安装资质单位的人员,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电梯机械安装和电气安装的特种设备专业人员证书。

    四、投标报名须知: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电梯制造许可证或制造商授权书、企业安装资质证书、电梯安装技术负责人及安装技术人员的相关专业证书。(另:开标时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以后的时间)

     五、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河南省延津县城科技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7日至 2013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6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河南省延津县城科技路)。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八、招标人:延津县人民法院  地    址:河南省延津县城建设路

    联系人:郭  杰          联系电话:13598634788  13673538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二路4号

    联系人:李林松、蔡毅     联系电话:0371-65928010、18903718756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