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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公安局关于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新建工程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新建工程电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新建工程,已由通发改[2012]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新建工程
2、招标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2]00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东段北侧
2、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3、建筑规模:27015.14㎡
4、楼 层: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
5、招标内容:本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3部)
6、质量要求:合格
7、交货及安装期限:交货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
安装期限及验收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具有生产厂家唯一供货授权的经销商;电梯生产厂商需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电梯)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供货授权证明的原件,提供原厂出具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同时自身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电梯)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工程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在河南区域内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6、投标人须具有通许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证明(查询地点:通许县检察院预防科,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8-4967291)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唯一供货授权证明(代理商提供)、原厂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及通许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7月31日至2012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 3:00~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份;售后不退。
3、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封市晋安路开封市畜牧局六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 8月22日上午9:30分之前(北京时间),地点:通许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许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许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荆科长
电 话:4976125转6616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937891959 0378-38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