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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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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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电梯摔伤顾客超市共担责

  乘坐电梯摔伤顾客超市共担责

  本报讯 64岁的富大妈在超市购物时,不慎从电梯上滑倒跌落,导致手臂受伤,富大妈将超市告上法院。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近日判决富大妈承担主要责任,超市承担次要责任。

  富大妈称,她到某大型超市购物,走到二楼电梯口处时,因为电梯口铁板太光滑,她一下摔倒在电梯上,一直随着电梯到了一楼。富大妈感到手臂一阵剧痛,经医院诊断,右臂远端骨折。

  被告超市辩称,富大妈摔倒受伤是由于自己不小心,拖拉着她自己买的东西没有按正确的姿势上电梯造成的,而不是由于电梯口铁板光滑。

  法院认为,富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告处购物,其应对自身年龄、身体状况及其所处周围环境有清醒认识,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富大妈持物乘梯自身缺乏谨慎注意义务,致其摔伤,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超市虽设有安全乘梯提示牌,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电梯口设有专人看护帮扶等完全尽到了安全防范措施,故从公共安全和利益衡量角度考虑,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超市赔偿富大妈医疗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708.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