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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警校宿舍楼电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警校宿舍楼电梯工程

项目编号:FSGP1205099G

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 项目性质: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主体方。

2.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电梯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且电梯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电梯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的分公司,则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则须出具有效的经销代理资格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级别B级或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级别B级或以上。

6.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不含暂二级),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9.联合体双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0.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必须满足1至5项要求,联合体非主体方必须满足1、6 、7与8项要求,联合体双方必须满足9项要求。

 

五. 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7月16 日-2012年07月23 日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六. 公示公告时间

北京时间2012年07月16 日-2012年08月06 日

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7月16 日-2012年08月02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获取方法详情请浏览:www.fsgp.cn。

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八. 递交投标文件

北京时间:2012年08月07 日上午8:45-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⑴

九. 开     标

北京时间:2012年08月07 日上午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⑴

十.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大沥镇谢边桥脚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57-85554666 传真:0757-85554666

十一.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谢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十二.              《政府采购文件》及相关详情请浏览网站(www.fsgp.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