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住房保障中心的委托,拟就秭归县文教区公租房(物流园区廉租房)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消防电梯:800kg 1.75m/s 载客人数10人 运行楼层1至16层 3台
生活电梯:800kg 1.75m/s 载客人数10人 运行楼层-3至16层 3台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
交货地点:秭归县茅坪镇兰蕙路。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资格。
2.3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是具备本项目产品供应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安装能力。
B、生产厂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若不具备,则必须作为牵头人与符合本款电梯安装资质要求的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
C、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具备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许可证书及生产厂家或联合体成员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要求同B条规定;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6日起至2012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人在2012年7月13日下午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1807072129200049416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上午8时00分---上午9时0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2年7月25日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zgzb.gov.cn)及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2年7月6日。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住房保障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南路5号 地 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夏明丽 联 系 人:郑士卿
联 系 电 话:0717-2882397 联 系 电 话:0717-288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