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点击阅读电子杂志 >
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点击阅读电子杂志 >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配餐大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新配餐大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诚意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配餐大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ITC-1105AP1346)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所在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电梯);
  4)       投标人若不是电梯制造商,应有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5)       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必须有不少于三个同等规模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及成功案例;
  6)       投标人所投电梯在近两年内不得因电梯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7)       投标人必须提交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或近2年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11年11月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售    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6楼开标大厅。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孙烨 叶逢春 宋航
  联系电话:025-833240905 83301084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yac009@hotmail.com yfc@infobidding.com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帐号(人民币):732181018260002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