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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蔚广场业主:电梯运行四小时 停运时用电要交费

  电梯每天也有上下班时间,它只在每天早晚各运行两个小时,其他时间则休息,可电梯里的照明灯一直是亮着的,但这多出来的电费,必须业主自己掏钱,海蔚广场的业主们说,这个钱他们交得实在窝火。

  业主反映:

  电梯每天只工作四个小时

  不开时依然用电,费用由业主承担

  2日,海蔚广场业主小宁向记者反映,海蔚广场1号楼—4号楼每个单元安装有两部电梯,一部是消防电梯,一部是客梯,“消防电梯每天都正常运行,但客梯有上下班时间,只在每天早上7点-9点、傍晚5点—7点运行。”顺着小宁的提示,记者在这几个单元的电梯间里都看到客梯上贴着一张提示,上面写着运行时间。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提示写着客梯每天工作四小时,“但有时电梯一整天也不开。”一位业主无奈地说,“大家平常都乘坐消防电梯上下楼,可上下班的时候人多,客梯在应该运行的时候也有好几次没开,我当场给物业打电话催,可是等他们来了,我们早就在上班路上了。”

  尽管电梯不运行,但都显示有红色楼层提示,“里面也是亮着灯的,即使不运行的时候这部电梯本身也用着电,而这个费用是由业主集体承担的。”一位业主说。采访中不止一位业主对物业有意见,一位老年业主告诉记者,每次提起物业,他们都有一肚子气,“就拿电梯来说,要么不运行时就完全停了,要么就完全启动,电梯不让坐电费还得我们照交,这不是不讲理吗?”

  物业解释:

  客梯长期运行可以

  但每平米公摊电费得高出4毛钱

  针对业主对电梯定点启动的质疑,物业方首先承认这是事实。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省钱,“但省的不是我们的钱,是业主自己的钱。”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说如果客梯长期运行,那每个月公摊电费每平米至少得贵4到5毛钱。

  物业方还对“电梯不开照收费用”做出解释,“这是为了另一部电梯出事时维修方便,要是旁边那部电梯出了故障,维修员得从3楼爬到24楼去修,这样太费劲。前段时间4号楼就出过这样的事,消防电梯坏了,能立即启动客梯到楼顶进行故障清除。”但业主们对这个解释不满意。

  律师说法:

  电梯不用也要交费,侵犯了业主权益

  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徐静律师认为,既然安装了电梯,就不应该影响业主使用,即使是物业和业主之间有协议,规定电梯的费用要由业主集体承担,并且业主也认可这一协议,但电梯没有正常运行时产生的费用也要由业主承担,这确实是侵犯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同徐静律师一样,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徐贤律师也认为,电梯停运时业主是不需要付费的,但他同时指出,由于业主们很难用分装电表或其他方式将产生的电费分开,“因此如果与物业协商不成,在投诉维权时,他们的损失是不好计算的。”